电改再进一步: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落地
11月10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宣布的《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》指出,关于煤电容量电价凭据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牢固成本的方式确定。其中,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牢固成本实行全国统一尺度,为每年每千瓦330元;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牢固成本比例,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、煤电功效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,2024-2025年多数地方为30%左右,部门煤电功效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,为50%左右。2026年起,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牢固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