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7日,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宣布《关于促进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到2025年,集中式风电场、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置责任机制基本建立,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尺度规范进一步完善,资源循环利用要害技术取得突破。到2030年,风电、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,资源循环利用模式越发健全,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,尺度规范越发完善,风电、光伏工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形成一批退役风电、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业集聚区。